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调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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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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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调研公告

根据法律工作需要,我公司拟开展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现公开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调研,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1.1.1 项目背景及采购服务

本公司主要从事债转股投资业务,拟选聘外部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律所,提供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合同范本及法律性文件起草审核服务、合规性论证服务、日常咨询法律服务、法律培训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以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1.1.2 中标数量及分配规则

(1)选聘相关服务经验丰富的律所进入常法律所合作库,项目拟中标供应商福州本地律所不超过3家、除福州外的全国性律所不超过3家。 (2)分配规则:一是以轮流分配使用为基本规则。二是对于延续性事项,可优先选择前期参与过该延续性事项的常法提供服务。三是对本公司业务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某领域专业性较强的事项,可优先选择此前过类似服务经历的常法提供服务。四是在前述基本规则前提下,为提高沟通、反馈效率,对于具备福州地域性特点的事项,可优先选择福州本地律所提供服务;对于不具备福州地域性特点的事项,可优先选择全国性律所提供服务。五是有特殊要求需突破上述规则的,应做出合理书面说明。六是公司法律合规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常法服务进行评价,对于评价不佳的及时督促整改,整改完毕前暂停向其分配服务需求,直至整改完成;如整改不到位或无法整改的,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或解除合同。

1.1.3 服务地点

根据提供法律服务事项需要,通常在律所所在城市,若根据服务事项及我公司需要,也应提供异地现场法律顾问服务。

1.1.4 使用场景

(1)提供合同范本及法律性文件起草审核服务:协助起草各类合同示范文本,并根据需要对日常经营涉及法律性文件协助进行起草审核。

(2)提供合规性论证服务:针对公司日常经营和展业过程中遇到的合规性问题,通过专项研究、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合规性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

(3)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针对我司日常经营和展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合规问题,提供日常咨询解答服务。

(4)提供法律培训服务:针对专项或常见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合规培训服务。

(5)其他常法顾问服务。

1.1.5 服务费用标准

请律所按照每小时顾问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报价。

1.1.6结算方式

按照协议约定方式定期结算服务费用,我公司付款前,律所应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1.2 服务要求

1.2.1服务标准

(1)合法合规:意见合法合规、规避执业风险,不做违规承诺,严格保密。

(2)专业精准:法律意见贴合业务背景,方案可执行性强,有明确法律依据。

(3)服务闭环:咨询有答复、需求有跟进,重大事项留有书面记录,定期复盘风险点。

(4)主动服务:定期梳理客户业务涉法盲区,提前预警潜在风险。

(5)沟通顺畅:对接人固定、对接流程清晰。

(6)权责清晰:明确法律顾问服务边界,超范围提前告知,不推诿、不越权。

1.2.2响应时效

入围的顾问律所应对服务内容提供及时响应服务,满足相关法律服务事项的时效需求。

1.3 供应商资质要求

1.3.1 选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通过年检;

(2)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尤其是债转股投资或股权投资业务专业和经验优势),处理过一定数量有影响、有效果的金融法律事务,业绩较为突出;

(3)在开办和执业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在执业区域当地综合实力较强,业界声誉良好;

(4)为兴业银行及其子公司提供过法律服务的,必须勤勉尽职、诚实信用、成效显著。

1.3.2 选聘的律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并具有三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或持有有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有五年(含)以上司法机关工作经验;

(2)擅长金融法律事务(尤其是债转股投资或股权投资业务专业和经验优势),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具备债转股业务法律服务经验;

(3)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

(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态度良好。

1.3.3 人力资源配置要求

(1)律所规模不低于30人,其中专职执业律师不低于20人。

(2)律所应提供至少2名专职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律师(其中不少于1名律所合伙人),为我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1.3.4 服务经验要求

具备*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或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开展与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债转股业务法律服务专项项目、私募股权投资项目或相似的成功案例(须提供相关案例合同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备注:①供应商若只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案例,则默认为该供应商仅有一个案例符合要求;②若供应商有多个案例符合要求,请供应商提供多个符合要求的案例。③此条件将作为加分项,但不作为必须具备的硬性条件。

二、报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 充分理解我司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经营正常。

2.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 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 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

陈老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供应商如有意向参与,请先登录兴业银行采购门户(https://cg.cib.com.cn/)提交资料申请注册账号。注册审批通过后供应商可登录兴业银行采购门户,通过首页“采购管理”—“供应商寻源”—“待报名列表”中找到本次项目,点击“报名”即可参与。

欢迎各供应商对此项目的需求、服务要求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若有请将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cheny@cibfaic.com.cn邮箱,我司接收相关意见后将不再另行回复。邮件及材料请标明:《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需求意见或建议-公司名称(全称)。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供应商名称(全称)

材料2: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承诺函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本公告附件,提交材料1、材料2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3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1、材料2、材料3请仅各上传一份文件,拆分上传多份文件视为无效应答。

调研若有变更,请以兴业银行采购门户最新发布的征集调研信息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若需后续对接,我司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

2.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3.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兴业银行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4.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司联系。

五、征集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意:本项目寻源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21;寻源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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