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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集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生产线三、四期技改项目节能审查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由米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石棉县集能新材料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生产线三、四期技改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经审查,现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411-51*开通会员可解锁*-309727)
二、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项目新增钢结构仓库、制氮房、办公楼等附属设施,新增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将四期已建成的4号生产线内串式坩埚生产工艺改建为箱式生产工艺;对三、四期变压器进行改造升级,增加制氮系统、插管系统、隔氧罩、混批系统等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三期产能从12000吨/年提高到15000吨/年,四期产能从30000吨/年提高到42000吨/年,三、四期技改完成后总产能提高15000吨/年。
三、项目能效水平。项目主要能源消费品种为电、柴油,设计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9832.24吨标准煤(当量值)、26217.82吨标准煤(等价值,电力等价值折标系数按0.328千克标准煤/千瓦时计),其中电7989.07万千瓦时、柴油9.38吨。项目改造后达产期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843.10千克标准煤/吨,达到《四川省工业能效指南(2024年第一版)》动力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工序标杆水平≤960千克标准煤/吨。项目预计单位产值能耗0.88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1.45吨标准煤/万元。
四、项目碳排放情况。项目设计碳排放量54839.13吨二氧化碳当量。设计单位产品碳排放量0.962吨二氧化碳当量/吨。预计单位产值碳排放量1.002吨二氧化碳当量/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1.656吨二氧化碳当量/万元。
五、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和节能审查意见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积极选用高效节能型设备,重点选用高效节能整流变压器,确保达到能效指标要求。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
(二)加强节能管理,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规定,细化落实能源计量器具配置设计,完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六、项目用能工艺及设备、能耗品种、建设内容和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规定水平10%以上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并报我局审查。
七、根据《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请项目建设单位在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前,开展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编制节能审查验收报告。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将验收报告报石棉县行政审批局和石棉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存档。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八、本意见仅对项目节能报告出具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管理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九、项目应自本审查意见印发之日起2年内开工建设,未按期开工的,本审查意见自动失效,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附件:石棉县集能新材料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生产线三、四期技改项目
基本概况表
石棉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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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石棉县集能新材料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生产线三、四期技改项目基本概况表
项目名称 |
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生产线三、四期技改项目 |
项目业主 |
石棉县集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石棉县回隆镇竹马工业园区 |
建设性质 |
改建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新增钢结构仓库、制氮房、办公楼等附属设施(新增建筑面积5500㎡);四期4号生产线由内串式坩埚工艺改为箱式工艺;三、四期变压器升级改造,新增制氮、插管、隔氧罩、混批系统;技改后三期产能15000吨/年、四期产能42000吨/年,总产能提升15000吨/年。 |
投资规模 |
5500万元 |
建设工期(年限) |
4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行业类别 |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C3091) |
审核类型 |
备案(石棉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 |
备注 |
川投资备【2411-51*开通会员可解锁*-309727】JXQB-02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