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人工量子二维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三期)-5成交结果公告
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的80%,由成交供应商向湖北飞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不足¥3000.00(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按¥3000.00(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16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
湖北武汉
湖北飞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6-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