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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元):
修改招标控制价
修改招标控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郭 海 婷
郭 海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文本通知
项目信息
修改时间
终止开标
招标控制价
投标保证金
泉州市公安局河市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项目代建补充通知
现就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原条款内容
1.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029.77万元(建安工程费为3217.0989万元)
2.代建管理费: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政府投资房建市政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16]101号)的规定,本项目为非全程代建
的,前期阶段与实施阶段代建费按3:7比例计取,实施阶段代建费 = 建安工程费(32170989元)×3%×70%。本次招标代建管理费为675590.77元(包含税费及代建管理相关费用)。
二、现更正为
1.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3549.07万元(建安工程费为2999.81万元)
2.代建管理费: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政府投资房建市政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16]101号)的规定,本项目为非全程代建
的,前期阶段与实施阶段代建费按3:7比例计取,实施阶段代建费 = 建安工程费(29998100元)×3%×70%。本次招标代建管理费为629960.1元(包含税费及代建管理相关费用)。
三、其他说明
1.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如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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